News
中國教育報-中國教育新聞網訊(通訊員?鐘嘉儀?高雅虹 記者 劉盾)日前,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廣東省教育廳在轉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教育部關于深化高等學校教師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時指出,結合廣東省高等教育放管服改革實際,提出貫徹落實意見。《通知》提出,要有針對性地評價不同類別、不同層次教師的實績和貢獻,避免“一把尺子量到底”。
廣東明確,高校教師職稱評審要強化師德和教育教學要求,堅持將師德表現作為首要條件,將履行教育教學職責作為基本要求,提高教學業績和教學研究在評審中的比重。評審標準應突出質量導向,注重憑能力、實績和貢獻評價教師,破除“五唯”和“SCI至上”。
“不得將出國(出境)學習經歷、人才稱號等作為限制性條件,不得簡單將論文論著、科研項目等業績成果的數量和規模作為門檻條件。”廣東要求,高校要探索將項目報告、技術報告、學術會議報告、教學成果、創作作品等多種成果形式作為代表性成果,突出評價代表性成果質量、原創價值、對社會發展的實際貢獻以及支撐人才培養情況。
廣東要求,各高校要結合學校特點和辦學類型,按照不同崗位、不同層次、不同學科教師的特點和職責,建立分類分層、各有側重的職稱評價體系。根據新時代教師隊伍發展需要,科學設置教學為主型、教學科研型等各類型教師崗位;強化職業院校技術技能要求,加強“雙師型”教師隊伍建設。對取得重大基礎研究和前沿技術突破、解決重大工程技術難題,以及在經濟社會發展中作出重大貢獻的教師等,可建立職稱評價綠色通道,在嚴把質量和程序前提下制定評價標準,暢通人才發展通道。
廣東明確,高校要進一步優化思想政治工作評審,將思想政治理論課教師、專職輔導員職稱評審分別納入單列計劃、單設標準、單獨評審體系。強化教師思想政治工作要求,把課程思政建設情況和育人效果作為評價的重要內容。
廣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還制定了《高校教師職稱相關政策指引》,要求各高校切實承擔起教師職稱工作的主體責任,根據實際情況,抓緊修訂學校的職稱制度文件,按程序上報備案通過后,及時開展職稱評審。相關部門將加強對高校職稱評審工作的指導、監督,適時開展現場抽查和專項檢查。
本文轉載自中國教育新聞網,內容均來自于互聯網,不代表本站觀點,內容版權歸屬原作者及站點所有,如有對您造成影響,請及時聯系我們予以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