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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教育報-中國教育新聞網訊(記者 馮麗)近日,陜西省教育廳等四部門聯合印發《關于加強學校心理健康教育教師隊伍建設的意見》,明確中小學校應至少配備1名心理健康教育教師,要保證中小學專職心理健康教育教師享受班主任同等待遇。
《意見》明確,專兼職心理健康教育教師應具備從事大中小學生心理健康教育的相關學歷和專業資質。高校應在核定的編制總量內,按師生比不低于1:4000的比例配備專職心理健康教育教師,每校至少配備2名;同時可根據學校實際配備兼職心理健康教育教師。中小學校(含教學點)應至少配備1名專職或兼職心理健康教育教師,學生規模1000名以上或200名以上寄宿制學校在核定的編制總量內至少配備1名專職心理健康教育教師,多校區學校、多學段學校和有條件的學校可適當增加配備。縣(區)教研機構要配備心理教研員。鼓勵各縣(區)設立編制周轉池,優先用于補充中小學校心理健康教育教師。
《意見》要求,將心理健康教育教師培訓納入省、市、縣三級教師培訓計劃,在班主任及各學科教師的崗前培訓、業務進修、日常培訓等各類培訓中,將心理健康教育作為必修內容予以重點安排。輔導員、班主任等思政教育骨干教師每年應至少參加1次心理健康教育專題培訓。在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定中,按照申報人數可以考慮單獨設置評審組,對心理健康教育教師申報高級職稱予以傾斜;兼職教師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要計入工作量。要保證中小學專職心理健康教育教師享受班主任同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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