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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1年1月1日起,我市調整社保繳費基數標準下限。
據了解,根據《甘肅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甘肅省財政廳、甘肅省統計局..稅務總局、甘肅省稅務局、甘肅省統計局、..稅務總局甘肅省稅務局關于公布2020年甘肅省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有關統計數據的通知》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起,我市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月繳費基數下限調整為2020年全省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月繳費基數5542元的60%即3325.2元。
據悉,目前社保系統中參保人繳費基數低于3325.2元的,在本月社保繳費核定中,系統將自動按照.新下限基數進行核定。自2021年1月1日起靈活就業人員繳納職工養老保險費的,繳費基數下限同步調整為3325.2元。
蘭州日報社全媒體記者 趙萬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