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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醫療保障局、省財政廳、..稅務總局甘肅省稅務局近日聯合下發通知,2021年居民醫保參保繳費延期至2021年3月31日。繳費標準、渠道和流程不變。
通知明確,對行動不便的老人、留守兒童、外出探親等特殊情況沒有及時繳費的居民,允許委托家屬、親戚朋友辦理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事宜。對春節期間集中返鄉沒有及時參保繳費的農民工群體,可自行前往所居住社區登記后,通過指定繳費銀行或手機APP等渠道進行繳費。繳費標準為280元/人。
通知明確,對2021年1月1日后參保繳費的居民(不含已脫貧人口和新生嬰兒),繳費后次月1日起享受醫保待遇。
參保繳費是城鄉居民享受醫療保障待遇的前提條件,是各項醫療保障工作的基礎。本報提醒還未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居民盡快繳費,避免影響報銷待遇。
蘭州日報社全媒體記者 趙萬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