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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教育報-中國教育新聞網訊(記者 趙巖)山西省教育廳日前印發《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實施辦法》,從2022年秋季入學的普通高中起始年級學生起實施,有效期5年。
山西強調,學業水平考試分為合格性考試和選擇性考試。合格性考試成績是普通高中學生畢業和高中同等學力認定的主要依據,以必修課程要求為準,成績長期有效。選擇性考試成績是高校招生錄取的重要依據,以必修課程和選擇性必修課程的綜合要求為準,成績當年有效。
合格性考試的對象為普通高中在校學生,高中階段其他學校在校生和符合條件社會人員也可報名參加。選擇性考試的對象為符合當年山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條件并已報名參加山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的人員。
山西明確,合格性考試科目覆蓋國家普通高中課程方案規定的除勞動教育和綜合實踐活動課程外的所有科目,包括:語文、數學、外語(含英語、俄語、日語、法語、德語、西班牙語)、物理、化學、生物學、思想政治、歷史、地理、信息技術、通用技術、音樂、美術、體育與健康等14科。外語包括聽力,物理、化學、生物學三科包括實驗操作。
合格性考試語文、數學、外語、物理、化學、生物學、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等9科,全省統一命題、統一組織,采用閉卷筆試形式,原則上安排在相應課程結束后的學期末進行,每次考試覆蓋所有考試科目,普通高中在校學生*參加合格性考試不得早于高一下學期末,考試科目原則上不超過4門。
信息技術、通用技術和物理、化學、生物學的實驗操作采取操作考試,音樂、美術、體育與健康采取過程性與終結性評價相結合的方式。由省制定統一要求,各設區的市組織實施。
選擇性考試科目包括物理、化學、生物學、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等6科,由學生根據報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長,首先在物理和歷史中選擇1科,再從化學、生物學、思想政治、地理中選擇2科。選擇性考試每年組織1次,全省統一組織,與全國統一高考同期進行。
山西強調,學業水平考試嚴格按照國家教育考試的實施標準、組織程序和管理要求,規范考點、考場設置和實施程序,統一閱卷程序、標準和方式,全面實行考試工作“陽光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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