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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教育報-中國教育新聞網訊(見習記者 張欣)為深入貫徹落實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談會和全國教育大會精神,根據中央關于深入貫徹新時代黨的治疆方略進一步做好新疆工作的精神要求,近日,教育部會同國家發改委、財政部、人社部聯合印發《關于開展“組團式”援疆教育人才選派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決定進一步拓展“組團式”援疆領域,開展“組團式”援疆教育人才選派工作,受援學段涵蓋幼兒園、小學、初中、高中(含中職)四個學段。
《通知》指出,教育部遵循“合理、可實現、可持續、可評價”原則,按照對口支援關系,定期從對口援疆省市組團選派一批優秀教育人才支援新疆。每個援疆團隊由10名左右教育管理人員和專任教師組成,組團支援1所學校。根據受援地需求,九年一貫制學校、十二年一貫制學校、中等職業學校可適當增加援疆教育人才人數。原則上以緊缺學科教師為主、兼顧其他學科。受援學段涵蓋幼兒園、小學、初中、高中(含中職)四個學段。首批共選派“組團式”援疆教育人才2000余名,援助新疆200余所學校,今年秋季學期已經基本選派到位。
《通知》要求,“組團式”援疆教育人才要求政治可靠、師德高尚、愛崗敬業、業務精良,堅決執行黨的教育方針,維護祖國統一和民族團結;普通話水平達到國家統一規定標準,有較強的工作能力和責任感;作風扎實,不怕吃苦,甘于奉獻,身心健康;學校管理人員除符合上述要求外,還應具有較強的組織領導能力和豐富的學校管理經驗。原則上從教育教學管理水平較高的中小學校選派“組團式”援疆教育人才,確保選派質量。每批在疆時間一般為一年半左右,期滿輪換。“組團式”援疆教育人才在疆工作期間,由派出單位與新疆共同管理,在薪酬待遇、職稱評審、考核評定、表彰獎勵等方面按照援疆干部和人才政策同等對待,確保待遇上優保障、使用上促成長、管理上重關懷。
《通知》指出,教育部等四部門將結合職能分工,做好指導協調和跟蹤督查工作,共同組織實施“組團式”援疆教育人才選派工作。對口援疆省市和新疆結合職能分工具體負責組織實施,做好人員選派工作,完善派出單位和受援地的績效考核評價機制,落實相關經費和激勵保障政策。受援地區、受援單位負責把“組團式”援疆教育人才作為受援地區、受援單位人才隊伍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在政治上充分信任、工作上大力支持、生活上熱情關心、管理上嚴格要求,確保“組團式”援疆教育人才在合適崗位發揮骨干示范作用。
通過開展“組團式”援疆教育人才選派工作,充分利用對口援疆省市優質教育資源,向新疆(含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下同)選派一批優秀教育人才加強新疆教師隊伍建設,集中力量培訓和帶動當地教師,通過“支援一所學校、示范一個地區”,提高新疆受援學校管理和教育教學水平,提升新疆教育造血能力,切實加強新疆教師隊伍建設,為新疆社會穩定和長治久安,培養愛黨愛國的社會主義事業合格建設者和可靠接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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